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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东澳镇明丰村委会书记吴能雄非法出卖明丰小学土地违法行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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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万宁市东澳镇明丰村委会
  书记(主任)吴能雄胆大包天非法出卖明丰小学土地的违纪违法行为
  一、吴能雄不视土地法律法规:于2012年3月用恐吓手段强制把明丰小学土地出卖,如实情况,原我明丰小学自一九七二年建校,2004年万宁市国土部门已对该校校址土地进行确权(见市国土局有确权版图见证),该校2009年按万宁市教育局学校整合方案,明丰小学被撤停办,校边周围的土地(即校操场地段)约7亩左右土地,被树委会书记(主任)吴能雄于2012年3月非法出卖。购买人是:明丰村委会上溪村陈广华(外出人口,原万宁市林业局干部,现已退休,现住址芒坡市种子公司宿舍,电话32026983)、陈劲勤(外出人口,现东方市交通局工作,电话:13707592600)、陈小军、陈小明(同胞兄弟,外出人口,现陵水县政府职员)、陈劲雄(外出人口,陈劲雄2013年5月才买土地)四户人共买土地七亩,所卖土地款为21.6万元,吴能雄除村“两
  委”干部每人发给2000元外(发放2000元举报人是原明丰村委会书记<主任>杨东荣,电话:18907529628),剩余部分全部给吴能雄独吞。
  二、2006年万宁市东澳镇镇政府原镇长吴云锋拨款12万元修建村级道路(从明丰村委会南坡村村路牌至明丰村委会办公室止)。路道做为填复平整土方工程专用款,而吴能雄当时只派一部挖掘机做一天原地取土平整工程,没有用车拉土方做填复工程。12万元也就不见了(请检察介入查账),直到2013年10月政府才出资修建该路硬化水泥道路。
  三、吴能雄欺上瞒下,2011年“浪坝”台风将来临是,镇政府为民着想,防止无电,拨给明丰村委会1万元做为群众买蜡烛、煤油照明用,而吴能雄独吞该款,分文不发给群众。
  四、吴能雄胆大包天,吃特困户救济款。2013年12月政府为了特困户过好春节,拨给明丰村委会12000元(镇政府指定60户每户200元发放)过年,该款吴能雄不按专款专用发放,而只发给他的关系户每户200元,共发10户计款2000元,剩余1万元吴能雄也占为己用。
  五、打击报复,贪赃枉法。明丰村委会白芒村吴海雄是五保户,又是综合性残疾人,没有房屋居住,多次向村委会申请危房维修、重建,申请吴能雄都不给予批准呈报。造成吴海雄无家可归,长期租借明丰村小学校宿栖身。更为恶劣的是,2012年、2013年春节政府发给五保户的粮、油、钱等物品都被吴能雄吞吃掉,不发给吴海雄五保户。
  
  所谓的申请书和收款收据如下:
  
  
  
   
   
   
   
   
   
   http://hpicc.org/hpi/9491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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