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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一份383方案牵动了各方人员的心,虽然正规渠道说,这事是本届三中全会很多方案中的一个,但是,忽然被炒热的383方案,必然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即使没有深层次的原因,我们也可通过这个方案,大致看到今后的改革方向——毕竟写这方案的都是重量级的人物。
顺便说一下——此方案已形成名为《新一轮改革的战略和路径》的读本,并交由中信出版社出版,全书将于2013年11月初上市。
以下纯属个人臆测及胡言乱语,谢绝跨省!
一、《建立国有土地资产经营制度和土地融资制度。改政府卖地为国有土地资产经营,政府以国有土地所有者身份获得土地权益,成立国有土地资产公司从事国有土地经营。》
国有土地资产经营公司,很明显,这将是一个央企,也就是说,将来出卖土地的收益,基本上与省以下的地方政府一根毛的关系都没有了《明确国有土地资产经营收益不得当期使用,其用途和绩效由人大审议监督》,什么叫不得当期使用?我认为就是卖出土地的钱先进国库,然后你有什么要用钱的地方,申请——报批——审核——发放。你们地方政府不是卖地热情高吗?各种拆迁手法层出不穷,现在钱不归你了,看看你们还有多大热情?
二、《积极推进以房产税和消费税为主的地方主体税建设。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并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体税。》地没得买了,快钱没得来源了,怎么办?简单啊,你们可以去收税,前阵子你们不是把地皮都卖出去且建了房子了吗?现在你们可以去收税了!什么?房产税试点的几块地方根本就收不上多少?那是你们试点没搞好,现在和你们切身利益相关了,看看你们到底搞得好搞不好?什么叫明确为区县主体税?也就是说,基本上你去县政府的日常费用,人员工资开销什么的,都得靠这一块了,这是要逼着基层政府拿出搞拆迁、搞计生的劲头去收房产税啊!以前房产税有很多对象是免收的,比如拆迁房、0X年之前买的房、****房等等等等,如果这条政策落实,个人估计会实行阶梯式收税,比如你拆迁房超出面积部分收你万一,0X以前买的房子收你千一,等等,但是会保证所有超出部分都有税收!!!不交?呵呵,你图样图森破了!
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先写着点吧,有人看咱们继续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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