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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血汗钱就这样被黑社会占有了,这什么时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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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05: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新闻记者:
  我们是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蒙村镇洪江村民委老洪江村、新洪江村、马村村民。万般无奈之下,向你们求助,反映我们三个村1000多村民的困境、苦衷,以求得各位领导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得回赖以生存之地。
  青峰林场与我们三个村相邻,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该场就逐年侵占我们的集体山岭而引发林地纠纷。原来宾县(今兴宾区)人民政府1988年不顾事实违法给青峰林场颁发的第三、第四号《山界林权证》,把我们三个村万余亩集体山岭和村民承包地都划入林场经营管理范围(没有签订任何划拨协议),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据原来宾县林业局1990年提供的材料证实,青峰林场职工人均有地面积400多亩,是兴宾区境内四个国有林场职工人均有地最多的场。之后,青峰林场凭林权证将占去我们村集体的山岭发包给外地老板造林,老板雇请黑恶势力来管理。黑恶势力经常带刀、枪横行林区,无理取闹,动辄打骂无辜村民,已有多名村民受过伤。而村民则无岭无地,难以生存,苦不堪言,真是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容。
  为了生存,村民数十次派代表到兴宾区、来宾市、自治区甚至北京向有关部门反映,强烈要求兴宾区政府处理黑恶势力,调处青峰林场与我们的林地纠纷,依法撤销青峰林场第三、第四号《山界林权证》,重新定界,把属于我们的集体山岭、耕地归还村民,还山村安定环境。遗憾的是,兴宾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我们的诉求和上级批示置之不理,不是回避就是以种种理由搪塞,一拖再拖,至今无人过问。中央一再强调要关心人民疾苦,要执政为民,要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兴宾区政府不作为,难道要等到矛盾激化造成伤亡事件后才引起重视吗?我们真诚地希望,我们微弱的呼声能得到各位领导、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换回人民政府传送的福音。
  老洪江村村民小组长:
  新洪江村村民小组长:
  马村村民小组长:
  群众代表:
  2014年 03月10 日
  欢迎实地采访,勘查现场。详细材料随时可报
   
   
   
   
   
   
   http://www.sugongm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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