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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罗山县青山镇政府起诉下属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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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阳市罗山县青山镇政府起诉村下属委会
  镇政府用法律维权面对记者采访为何三缄其口
  信阳周刊讯(记者 殷 勇) 这两天,罗山县青山镇双桥村村委会主任老谭相当的闹心,官司三天两头找上门来,为了一个水库的管理权和承包权,上级政府和下属的村民都把他告了。老谭说,当村干部几十年了,上级政府状告下属村委会,他还是头一次遇到。
  一场突如其来的官司
  状告老谭的人是青山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叫刘凯志,是该镇的镇长。同时被告的还有双桥村曹湾村的村民谢全贵,53岁,一个老实八交的庄稼人,和老伴两人在青山镇双桥村皇城山上,承包了一片茶园和一个水库,正是因为这个水库,给谢全贵惹上了一场官司。“如果不是这场官司,我还不知道法院的门朝哪儿开呢!”谢全贵说。
  《信阳周刊》记者见到谢全贵的时候是3月18日的下午,谢全贵指着门前一个200多亩的水库告诉记者,他从1999年起就开始承包了这个水库,2005年8月24日,他再次和双桥村委员续签了水库承包合同,承包时间一直到2023年11月30日。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2012年,镇上突然说水库的管理权归镇政府所有,村里和他签订的合同是违法的,要强行收回水库的承包权。
  “我明明是通过公开竟标后在村委会承包的,合同都签了,钱也交了,怎么能说违法就违法,说收回就收回呢?”谢全贵坚决不同意,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青山镇镇政府一纸诉状把双桥村委会和谢全贵一起给告了。
  在一份民事起诉状上,记者看到,原告是青山镇人民政府,被告分别是双桥村委会和村民谢全贵,诉讼理由为该水库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本应是由青山镇政府所有,被告没有征得原告的同意,擅自将水库承包给了第三人谢全贵,请求法院将水库的管理权交由原告。
  经过罗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双桥村委会和谢全贵都输了官司,法院认为,该水库为国家小(1)型水库,以防洪、灌溉、集镇供水为主,其所有权和管理权由镇政府所有,判决双桥村委会和谢全贵签订的合同无效。
  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输了官司,老谭和谢全贵怎么也想不通,在老谭看来,承包不承包,鱼塘都在那里,老谢每年只不过是买了一点鱼苗放进去散养,能收多少就收多少,既不施肥也不干涉村民放水灌溉庄稼。对谁都没有影响,“自从分田到户,这水库就是我们双桥村的,现在镇上说是他们的,要要回去,我真的没办法,只能无条件服从。”
  镇上解释说,此举完全是为了保证镇上百姓的用水安全,这座水库是镇上学校和单位饮用水的水源。老谭和谢全贵也就信了,“为了乡亲们的用水安全,管理权收回就收回吧!”谢全贵当时这么想。
  可没多久,老谭和谢全贵就发现情况有了变化,有一天,水库上突然开来了几辆挖土机,在水库的南边挖了一条公路,又盖起了一座山庄,他们经过打听,山庄是一位大老板投资的,说是准备在水库边上建一座度假村。而镇上要回水库,就是给这位大老板建度假村提供方便。
  原来,水库的旁边皇城山上有一座皇城庙,最近几年,香火越来越旺,来的人起来越多,附近的农家饭庄生意也就好了起来,而水库周边环境优美,正好适合开个度假村。
  如此以来,谢全贵心里就像吃了个苍蝇,“镇政府口口声声说为了老百姓的用水安全,收回水库的管理权,现如今,又让别人在水库周边建山庄,那才会真正污染水源,这不是故意把我赶走,给别人提供方便吗?”于是,谢全贵又把青山镇政府和双桥村委会给告了!
  一座拔地而起的山庄
  3月18日下午,《信阳周刊》记者在水库旁边看到,水库的水并不深,在水库裸露的河床上,散落着不少的石块,水库的边上正在大张旗鼓地搞建设,离水库不到十米的距离。在水库大坝的南侧,有一个上锁的大铁门,沿着大门一路往里,是一条新修建的水泥路,直通水库的南岸,沿水库周边已经建起了一排房子,记者想进去看看,遭到看门人的拒绝。据看门人讲,这是私人投资场所,目前还正在建设,不让外人进入。
  这几栋新建的房子虽然还没有装修,和谢全贵的几间瓦房相比,显得威武气派。谢全贵也告诉记者,据他了解,这是一个私人老板准备建设成为一个高档的度假村。
  谢全贵说,因为知道水库的水是饮用水源,他在养鱼的时候都小心奕奕,从不施饲料肥料,担心影响水质。而如今,政府竟然允许私人建度假村经营,水质又如何能得到保证呢?而且饮用水源旁边建房,土地部门的手续是怎样通过审批的呢?
  对此,双桥村的老谭也颇有微词,虽然政府收回了管理权,他也不便多说什么,“但在水库上方建度假村确实不妥,镇上学校的娃娃都吃这水库的水,如果污染了,怎么对得起子孙后代?”
  一场无比艰难的采访
  记者在最初获知这个信息的时候,感觉到全国上下正在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基层政府不用行政手段要回水库管理权,而是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显然是法制的进步,也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然而在记者对此展开采访后,没曾想却遇到重重的困难。
  从一开始,记者就首先与青山镇镇长刘凯志取得了联系,想了解一下政府当初之所以没有采用行政干预的手段来要回水库的管理权的初衷,是否是依法治镇的一种体现。没想到刘镇长听说记者要采访此事赶紧挂掉了电话,记者再重新拨打数次始终不接。
  随后记者又换了个电话拨打,刘镇长接听后对记者说:“我在办公室,你打这个固定电话说吧!”记者按刘镇长给的电话号码拨打过去后,是另外一个人接听,记者向他说明采访意图后,该男子称不了解情况,随即挂了电话。
  无奈之下,记者又与罗山县委宣传部取得了联系,试图通过他们的协调,能够进一步完成采访任务,宣传部工作人员答应和刘镇长沟通,并让记者直接去镇上采访。
  3月24日下午,《信阳周刊》记者来到青山镇政府所在地,在镇政府党政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刘镇长在县里开会,一会儿就回来。记者表示如果镇长不在希望可以采访该镇书记,或者分管水利或农村工作的领导。一名工作人员称书记不了解情况,分管领导工作刚好调整了,对此事不太了解,目前此事只有刘镇长一人知情。
  过了一会儿,该镇党政办公室张主任把记者带到一间办公室,告诉记者说刘镇长今天正好去安徽学习了,记者表示刚才有工作人员说刘镇长在县里开会,张主任说,开了会就去安徽了,书记刚好也有事出去了,记者无奈之下只好离开!
  在返回路上,记者又数次拨打刘镇长电话始终不接,18时20分,刘镇长给记者发来一个短信:“您好,我现在有事,晚些要过去。”
  然后直至发稿时止,记者仍未该镇任何回复,对于此事的进展,本刊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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