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瓜农家属,不当得利89万多!
临武县有关方面证实,对在与城管人员冲突中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的家属,给予各种赔偿共计89.7万元。按照“死者为大、人道为先、协调处理”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在与城管冲突中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的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9.7万元。据悉,上述赔偿目前已经执行到位。
质疑
7月17日事件发生后,仅过了两天时间,89.7万元的赔偿金就已经到位。临武县政府的反应和处置不能说不迅速,死者邓正加的家属或许接受了,但也引来另一种质疑声。
“根据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赔偿请求人应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后者7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在15日内按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规定支付费用。这起瓜农死亡事件中,大额赔偿金两天内就支付给死者家属,息事宁人。”那么,这笔钱从哪里来?案件还未定性和定罪,赔偿数额又是依据什么来设定?程序又是否合规?
精神抚慰金据我所知,只有侵权责任法里才有精神赔偿,不知道怎么套用在此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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