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53123 发表于 昨天 04:08

关于商品房燃气暖气开口费

  在我们山东曲阜,买一套商品房都要想开发商缴纳好几千元的开口费,不然煤气暖气就没得用。本来买房就很吃力还要缴纳各种费用,2001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585号文)中取消的收费项目就包括暖气集资费。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于2001年9月20日以鲁价费发301号转发了上述文件,明确规定取消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集资、城市煤气建设集资,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不得再另行收取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名目的专项配套费。2002年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函》又重申在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出台前,文件(指鲁价费发301号)中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均一律停止执行。国家早就取消的费用,在我们曲阜有收取了10年多了,售楼处的说是政府不讲理地方没有取消,问住建局,他们说曲阜都在收,上面的政策管不了下面的小城市,依然我行我素,这个钱交的太冤了。开发商本就是暴利行业。国家的政策为什么不执行,是典型的渎职。不作为。坑害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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